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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万达总校: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五段9号煌鑫大厦5楼(地铁6、8号线东光站H口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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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人南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2号四川有色大厦3楼(地铁1、8号线倪家桥A口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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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晋阳校区: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432号金楠时光2栋1楼附157号(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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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一街校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480号中洲锦城湖岸外商业楼2楼(中国工商银行旁)

中小学艺术课程 列入毕业考核科目


中小学艺术课程 列入毕业考核科目
    昨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根据该意见,我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艺术课程列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并且,对班级数与教师配比有明确规定。
    意见规定,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课小学每周开设各2课时,初中每周开设各1课时,普通高中要求修满音乐、美术各54学时取得6个学分,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不少于72课时。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开设丰富的艺术类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艺术课教学课时。
    此外,意见规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艺术课程列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
    意见要求,艺术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兼职艺术教师由具有一定艺术基础或艺术特长的教师兼任,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培训上岗制度。
   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比例:城镇小学音乐学科1:0.16,美术学科1:0.14;农村小学音乐学科1:0.14,美术学科1:0.12。初级中学音乐、美术教师1:0.10。
    此外,意见要求,学校每年举办一届形式多样的校园艺术节。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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